各二级学院:
我校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前往重庆雅迪基地参与生产实践活动,为鼓励学生自立自强,培养其劳动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根据《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现针对我校暑假在企表现优异学生开展“生产实践先进奖学金”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2.诚实守信,品德优良,无违纪处分记录;
3.在企期间表现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参与生产实践或企业实习学生人数的20%,其中特等奖不超过获奖人数2%,一等奖不超过获奖人数3%,二等奖不超过获奖人数15%,三等奖不超过获奖人数15%,四等奖不超过获奖人数65%。
(二)评选标准(百分制)
1.操作技能强、任务完成出色得50分;
2.实践成果获优秀评价得50分,良好得30分,合格得10分。
二、评选范围
暑假重庆雅迪基地参与生产实践的学生。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生产实践先进奖学金”申请表》,并于2025年8月3日前报至辅导员处。
(二)企业部门及辅导员共同组织民主评议,公示2天,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名单,校级公示3天。
四、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等级 | 奖励标准 | 奖励人数 |
特等奖 | 2000 | 1 |
一等奖 | 1000 | 1 |
二等奖 | 800 | 2 |
三等奖 | 500 | 2 |
四等奖 | 200 | 11 |
五、重要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
(一)不响应国家政策,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本学年内违纪受处分者(含通报批评以上的);
(三)本学年内课程考试(含实践性教学环节)有作弊、违纪、补考、重修者;
(四)获奖后如出现违纪、勤工考评不合格或学业不达标者,取消资格并追回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企业指导老师需客观评定学生工作表现,辅导员核实学生具体表现情况;
(二)评选过程融入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自强自立、感恩奉献”意识;
(三)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程监督,投诉电话:023-87168327;
(四)相关材料请辅导员老师于2025年8月10日前报送学生处资助中心喻心莲老师企业微信。
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