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0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了切实保证国家、重庆市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学生手册《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办法,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小组

1、学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张  

成 员:喻心莲

2、二级学院认定工作评议小组

组 长:各二级学院书记

成 员:辅导员

3、年级(或班级)认定工作评议小组

组 长:辅导员

成 员:各班班团干部、学生代表

二、认定对象

学校在校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采取先新生、后老师分批认定方式。

(一)2024级在校学生的全面复查及认定

各学院要按照《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本学院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进行复查和重新认定,认真细致地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对家庭经济状况有明显好转的学生(困难变不困难),应当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对原来没有进行该项认定的学生,由于家庭突发事件、家庭变故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不困难变困难),达到规定的认定标准的,要重新认定。

(二)2025级新生的困难认定

为确保2025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入学报到后能尽快落实完成,各学院新生辅导员可在暑假期间利用微信、电话、视频通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摸排新生的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指导新生提前填写及准备好《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表》及相关复印材料。

各学院在秋季学期开学新生报到时,于202592— 2025920日期间,及时提醒新生准备并提交《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表》及相关复印材料,并认真核实存档,作为该项认定的依据,如实评定出2025级新生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等级。

三、认定时间

2025级:202598— 2025922

2024级:2025915— 2025925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认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学生总数的8%;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认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学生总数的20%;在校学生中,除上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比较困难学生外,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均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五、认定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六、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主要为: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支出、财产、债务、劳动力及职业状况、上学人数、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情况。家庭因购(建)房、购车、证券性投资等形成的负债不作为认定困难因素。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管理的烈士子女和残疾军人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需同时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 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生家庭的地域、城乡因 素等情况。

4.学生支出与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金额与来源、学校 收费标准、学校伙食一般标准、学生本人身体状况、学习生活其 他必要支出、学生消费结构等情况。

5.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 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造成经济困难 的。

6.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包括有关部门认定的 优抚对象子女,见义勇为牺牲、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或者其子女, 工会组织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可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认定等级用于实施分档资助的资助项目。

1.特别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保障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费用。主要指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 疾人子女、其他特别困难学生,需要依靠国家、学校、社会资助保障学习、生活基本费用。

2.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保障少部分在校期间学习、生 活基本费用,需要国家、学校、社会资助。

3.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保障大部分在校期间学习、生 活基本费用,其余部分需要国家、学校、社会资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因休学、退学等原因未在学校学习生活的;

2.购买并使用高档娱乐电器或通讯工具、高档时装或高档化 妆品、小车等奢侈品,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所在学校学生日常平均 消费水平的;

3.学生未经学校审批私自在校外租房的;

4.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职业就业、人口变动等情况,提 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5.家庭成员为财政供养人员且未出现特殊致困情况的;

6.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

7.其他不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

认定程序

2024-2025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进行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情况无明显变化,只需提交《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表》,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原来没有被认定为困难学生,本次首次申请认定的,还需另附上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得出申请人家庭经济量化分值,并初步提出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八、2025级新生认定工作时间推进安排

(一)学院认定

98—912日期间,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程序完成认定的所有工作:

1.政策宣传:各二级学院在本学院范围内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全员参与。

2.学生申请: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辅导员处备案和审核。

3.量化评估:学院根据本院学生实际参考《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制定本院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标准,对申请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量化评估,初步判断学生困难程度。

4.年级评议:在量化评估的基础上,年级评议小组参照学生申请及证明材料、学生日常消费及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其他情况进行民主评议。912日前,年级评议小组对初评名单进行审核,无异议后,913日将结果在年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同时将认定结果在学系统中完成录入。如学生对年级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学院审核:914日前,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对年级评议小组认定结果进行深一步的核实、审查,无异议后,915-917将审核结果通过学院公告栏或学院网页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同时将审核结果在学系统中完成审核录入。如学生对学院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二)学校审定

918-922日期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各学院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并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生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公示结束后,学校建立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资助措施。

八、2024级学生认定工作时间推进安排

(一)学院认定

915—920日期间,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程序完成认定的所有工作:

1.政策宣传:各二级学院在本学院范围内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全员参与。

2.学生申请: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辅导员处备案和审核。

3.量化评估:学院根据本院学生实际参考《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制定本院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标准,对申请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量化评估,初步判断学生困难程度。

4.年级评议:在量化评估的基础上,年级评议小组参照学生申请及证明材料、学生日常消费及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其他情况进行民主评议。920日前,年级评议小组对初评名单进行审核,无异议后,921日将结果在年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同时将认定结果在学系统中完成录入。如学生对年级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学院审核:922日前,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对年级评议小组认定结果进行深一步的核实、审查,无异议后,923-925将审核结果通过学院公告栏或学院网页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同时将审核结果在学系统中完成审核录入。如学生对学院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二)学校审定

925-930日期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各学院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并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生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公示结束后,学校建立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资助措施。

、认定工作要求

1.各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对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较为客观的了解和评价。

2.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集中认定一次,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

4.本次困难认定工作严格按照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学生手册《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办法执行,确保低保等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将加大监督与惩处的力度,坚决杜绝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条件认定、困难学生被遗漏认定等情况。

5.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过融合门户学工系统平台进行,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但仍需填写《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按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纸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交辅导员作为认定等级的重要参考材料,并由辅导员保管备学院和学校查验。《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的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以辅导员为单位统一到资助中心盖章。

6.在本学年认定工作结束后,如学生家庭遭遇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或其它特大意外事故等,经核实后可按程序补充认定。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也是做好后期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拟定适合学院实际情况的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方案,做好相关过程记录,在认定工作结束后,本学年认定工作评议电子版材料925日前将本学年认定工作评议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材料于926日前上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量化分值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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