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变更

发布时间:2024-03-20      浏览数:0

合同变更

一.身份信息变更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由于更名或变更身份证号码需本人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中心办理申请。

2.县中心现场进行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变更。导出并打印变更单。变更单一式两份,借款学生和县中心各留存一份。变更单经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县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生效。

二.就学信息变更

同学们因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变更。步骤与身份信息变更相同。

三.就学信息变更与财政贴息

同学们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如升学、休学)对合同贴息日期进行调整,需递交相关材料经由县资助中心及开发银行进行审查认证,同时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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